武夷山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实施财政监督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点:武夷山市崇安街50号 联系电话:(0599)5302969、5302455
机 构 设 置
(1) 领导班子:政协副主席、局长:张贤军
副局长:邱玉妹
副局长:蒋志玉
副局长:吴雄斌
(2) 科室设置有:人秘股、预算国库股、综合统评股、行政事业股、农业股、会计股、基建股、社保股、农税股、外经股、监督股
(3) 科室负责人:
① 人秘股:林丽炳:5302455
② 预算股:翁国清:5310813
③ 国库股:林丽安:5308588
④ 综合股:张俊海:5303613
⑤ 经建股:吴雄斌:5312261
⑥ 事业股:石 峰:5306441
⑦ 农财股:张焕平:5304989
⑧ 会管股:毛 军:5310657
⑨ 社保股:吕雅芸:5313502
⑩ 外经股:晏 萍:5310803
⑪ 农税股:张文彬:5303984
⑫ 采购办:陈克崇:5305337
⑬ 国资办:李智高:5322811
⑭ 农发办:焦新轻:5303911
⑮ 控 办:黄香丽:5308538
⑯ 核算中心:林家芳:5305825
⑰ 采购中心:游碧玲:5311693
⑱ 乡财中心:翁国清:5311051
主要职责
(一)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执行武夷山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我市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南平市有关财税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我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财政工作;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专户;管理彩票市场。
(四)管理市级财政共公支出;制定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力制度;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拟定和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
(五)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
(六)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各类经济发展支出、市属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实施监督;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七)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拟订和执行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参与我市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以及外国政府贷款的借、用、还的管理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拟定和执行会计集中核算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培训和考务工作。
(十)监督和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预算内外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一)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则;组织管理全市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秘监察股:
综合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文件和材料;管理财政信息、财政新闻宣传;组织编写财政年鉴、财政志史、财政大事记。负责局机关印鉴、文电、机要、督办、档案、保密、信访、电脑网络信息及机关财务、接待、物资、房产、行政、环境卫生、保卫等后勤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局内部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和修改市人大预决算报告、全市财政工作会议报告及其它有关综合性重要报告和文件;拟订财政局年度工作要点。负责组织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机关绩效考评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教育政策,拟订有关管理制度。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事档案的建立和保管。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奖惩、交流、辞职辞退、劳动工资福利、退(离)休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调训、挂职锻炼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组织财政系统全市性的表彰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预算国库股:
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会同人秘监察股起草和修改市人大预决算报告、全市财政工作会议报告及其它有关综合性重要报告和文件;配合人秘监察股拟订财政局年度工作要点。负责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及有关协调工作;分析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市直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
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审查、批复市直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指导乡(镇)预算管理;执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审批工作;参与减免税政策的申报和审核;参与工资价格调整改革的政策制定。负责牵头联系审计部门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管理国家赔偿经费。
负责审定市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组织拟订财政管理体制,制(修)订预算编制办法;负责办理市对下的专项补助、税收返还以及年终结算等有关事项。拟订提出年度税收计划;参与税收政策调查和研究,参与减免税的审核。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预算事项的联络事宜。牵头组织市级财政周转金的清收工作。负责办理市本级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工作。
组织实施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乡(镇)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联系金库及协调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并负责拟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市级财政综合预算的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编制市级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市直部门单位和财政银行帐户设立的审核报批;管理市级财政各项专户;组织实施市级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参与拟定全市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国债发行、兑付的管理工作;参与政府各项内债的借、用、还管理和统计分析,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
综合统评股: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负责重要财政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提出工资、价格、住房和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申报和审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的确定。
负责审核全市政府性基金的报批工作,并拟定有关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的发放、使用、稽查、核销和受托监制工作;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负责提供收费资金、政府性基金票据核销金额;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审核和下达彩票发行计划,监管彩票市场。
参与拟订有关房改的财税政策,分配和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支出预算指标;参与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和住房金融的政策研究;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管理财政学会和会计学会工作;承担条法有关职能;组织协调重要的财政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组织财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参与财政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草案的审核。
负责办理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实施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制度和办法;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市土地出让金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行政事业股:
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提出行政、公检法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研究拟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参与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审批和标准的确定。
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负责归口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调处涉及分管部门(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
经济建设股:
牵头与市计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参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投资、概算审查,招投标、财务管理等工作,并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决定审核。负责管理国家有关专项物资、粮食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研究指出粮食、建设、环保、外经贸局、旅游局等部门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
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监管市属国有企业财务。负责归口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和负责全市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工作,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
农业财务股:
负责研究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监督农口事业、企业单位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农业项目政府外债的管理工作,参与利用外债项目的借、用、还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利用外债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研究提出农口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
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归口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调解处理涉及分管部门(单位)产权纠纷并依法进行行政仲裁等。负责农业项目政府外债的管理工作,参与利用外债项目的借、用还余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利用外债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
社会保障股:
参与我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制度的研究;拟定市本级社会保障预算建议草案;对社会救灾和救济、优抚、卫生经费、离休干部医药费、“两费”人员的生活费、医药费和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管理、监督。
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年度决算。负责归口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调处涉及分管部门(单位)产权纠纷并依法进行行政仲裁等。负责人力资源项目政府外债的管理工作,参与利用外债项目的借、用、还等管理工作。
会计监督股: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 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制订相应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培训、发证、换证、年检,管理和监督全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负责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珠算协会工作,同时协助抓好会计学会工作。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务工作;推荐高级会计师;维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等。
制定市本级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执行财税及会计法规、政策、制度的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负责检查监督全市财政系统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受理检查违反财政政策、法规和制度的举报事宜,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重点案件提出检查,处理意见。
农税征收股:
负责全市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制定我市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做好农业“四税”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四税”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分配农业税减免指标和征收经费、乡村修桥铺路经费等;参与研究农民税负政策和农业税制改革,管理全市农业税收票据,并组织好各项农税稽查工作。受理并依法查处农业税收案件;组织农税人员业务培训等。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的监察室,与人秘监察股合署,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制度
1、什么是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制度?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公权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队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实体、采购范围、采购管理等具体规定的总称。
2、政府采购的程序包括那几个阶段?
各项采购无论采取什么方式,也否认涉及多大金额,都要按规定的步骤进行。一个采购项目的完整采购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确定采购、预测采购风险、选择采购方式、资格审查、执行采购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履行采购合同、验收、结算、效益评估等十个阶段。
3、我国现行的政府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3) 财政部《政府管理暂行办法》
(4) 财政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5)财政部《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
(6)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7) 财政部《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
(8)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拔付管理暂行办法》
4、我国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政府采购目标、政府采购行为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原则;二是货币价值最大化原则;三是非盈利性原则;四是效率改进原则;五是反腐倡廉原则;六是适度集权原则。
5、我国政府采购的模式:
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6、我国政府采购的方式
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国务院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7、武夷山市政府采购的组织机构设置
(1)武夷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是武夷山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对日常政府采购工作的坚督管理。
(2)武夷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具体负责实施纳入集中目录项目的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