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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单位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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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防 疫 站 |
监 测 费 |
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和预防性卫生监督“三同时”竣工验收,放射卫生学,食品卫生学,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业调查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对产生病源的单位和个体从业者,每宗按投资总额分级累计收费 |
5万元以下按1%;5-50万元,超出5万元部分按0.5%;50-1000万元,超出50万元部分按0.2%;1000-5000万元,超出1000万元部分按0.1%;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05% |
闽价(1995)费字73号、闽价(1999)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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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评审 |
对生产新资源食品、加药食品、新食品、添加剂、强化剂、洗涤剂、新食品用的工具、容器、设备的评审每品种收取审评费1500元,对上报国家审评的只能收取申请费100元;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审查,每两年只收取换证审查费100元,卫生许可证工本费1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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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费 |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劳动卫生人员知识培训费 |
2元/课时 |
闽价(1995)费字7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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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费 |
4元/课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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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书费 |
1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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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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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价(1999)08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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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企业开业卫生许可证 |
10元/证 |
闽(1992)价费字 3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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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 |
10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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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卫生许可证 |
10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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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作业 卫生许可证 |
10元/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