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7年秋季我省检察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工作,经我省公务员主管机关同意,特对招考录用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书记员职位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师、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
(2)已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不受法律专业的限制。
3、身体条件: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二、检察官职位
1、符合《检察官法》第四章规定的条件。
2、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3、学历专业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已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条件: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三、司法警察职位
1、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刑事侦察、国内安全保卫、预审、公安学、警察管理、侦察、侦查、公安保卫、警察指挥与战术、侦查学、治安学。
3、身体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2)裸眼视力不低于5.0;
(3)其他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
(4)录用人员须通过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测试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