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市直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机关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根据《武夷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武政综〔2007〕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实行政务信息网络化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网络化公开涉及单位及范围
按照《武夷山市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下列单位应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1、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政法委、景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公安局、交警大队、检察院、法院、发改局、物价局、信访局、老区办、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科协、民政局、司法局、外经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公路局、旅游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农机站、统战部、水电局、国税局、地税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烟草局、气象局、文化体育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审计局、环保局、广电局、统计局、粮食局、计生局、安监局、外侨办、住房公积金、供销社、市志办、老干局、人防办、机关党工委、总工会、妇联、综合执法大队。
2、公共事业单位: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行业垄断的企事业单位。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旅游职业中专、城镇中小、实验小学、电大工作站、教师进修学校、市立医院、第二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卫生防疫站、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环卫处、城建投资公司、市政公司、公交公司、闽运公司、房地产公司、环境监察大队、环评所、邮政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通讯、中国联通公司、中国银行、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机关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劳动力就业中心、农保中心、劳动仲裁办、退管办、医保中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财产保险公司。
3、乡(镇)、街道、农茶场要参照本《通知》组织实施,并做好与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
二、信息网络化公开主要内容
1、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公开:部门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所属服务单位、行政许可、工作动态、法规政策文件、机关制度建设、服务承诺、行政复议事项及秩序、监督投诉电话等。
2、公用事业单位主要公开:单位的名称、职责、权限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监督处理办法和便民服务电话;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制定和调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网络化公开运行程序
1、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单位市“数字武夷”信息中心免费为各公开单位提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并提供技术支持。联系人:彭旭东 联系电话:5315981 传真:5302773 邮件:pxd@wuyishan.gov.cn QQ:14416767 地址:市政府大楼112室。
2、各公开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传和网络维护工作,及时将应公开内容上传公开,并及时定期更新。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2007年10月26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报送到数字武夷信息中心。
3、各公开单位的信息网络化公开工作必须于2007年11月30日前制作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监督机制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效能办每月定期对各公开单位网站更新量、访问量、信息质量进行察看并统计,发现公开单位未按要求公开信息的和未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的,按照《武夷山市绩效评估察访核验实施细则》(武效办〔2007〕13号)的规定,发现一次扣0.1分。对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依据《武夷山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效能告戒,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武夷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 月 日
附件: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武夷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行政务信息网络化公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