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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07年第二季度统计数据

时间:2007年10月10日  来源:公安局森林分局

    近一个时期以来,在非法利益的驱动下,我市破坏国有林(三大林,下同)和生态公益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由于违法犯罪分子作案隐蔽,手段狡猾,反侦查能力强,导致一些毁林犯罪案件久侦不破,犯罪分子未得到及时依法处理,严重影响森林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和执法形象。为切实加大打击破坏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经研究决定,结合“霹雳行动”,从5月20日至8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侦破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案件“百日会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从和服务林业改革发展大局,在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林区稳定,保障我市林业又快又好发展。要坚持严打方针,强化打击效能,“稳,准、狠”地严厉打击破坏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刑事犯罪活动,打出声威,震慑犯罪。要落实防范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林区干部群众保护生态安全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最大限度地增加林区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区不和谐因素,努力遏制破坏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案件的发生和蔓延,促进全市林区长治久安、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这次“百日会战”的基本思路是,深入分析破坏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梳理排查各类案件线索,确定一批影响恶劣、案情复杂、侦办难度大的案件予以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责任和破案责任,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增强打击效能。主要内容:一是严厉打击盗伐国有林、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特别是景区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国有林、生态公益林犯罪团伙;四是进一步做好国有林、生态公益林业务基础工作。力争通过“百日会战”,侦破一批盗伐国有林、生态公益林刑事案件,打掉一批盗伐国有林、生态公益林的犯罪团伙,查处一批破坏景区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建立三大林、生态公益林基础台帐,使民警熟悉掌握三大林、生态公益林的分布情况,建立与国有林、生态公益林护员的联系机制,使我市破坏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的毁林歪风得到有效扼制,打击和防范毁林犯罪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控制和驾驭林区治安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步骤
    在“百日会战”中,要始终保持凌厉攻势,掌握好行动节奏,不间断地掀起会战高潮。整个会战工作原则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要重点做好调查摸底,研究制定“百日会战”工作方案,深入动员部署,组织广大民警深入辖区乡(镇)、村、场,熟识掌握本辖区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的分布、面积、位置及管护人员、管护现状等基本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浓厚的严打声势和氛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25日)。要根据摸排的重点,确定一些影响大、案情复杂、侦办难度大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强化专案措施,予以破案攻坚。各股所队要从本辖区实际出发,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提高会战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查破一批积案,挖出一些大案,打出力量,打出声威。
    (三)检查总结阶段(8月26日至8月30日)。要针对“百日会战”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和加快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考核检查,及时兑现奖惩,对没有达到目的的区域,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限期改变面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凝聚“百日会战”的整体合力。保护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保障林业又快又好的发展,是森林公安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能不能把这次“百日会战”组织好、开展好,是对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战斗力和队伍素质的直接检验。为此,要从保护生态资源安全、促进林业加快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这次“百日会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以高昂的斗志,紧急行动起来,迅速投入到“百日会战”中去,务求会战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有效确保“百日会战”扎实进行。为确保“百日会战”顺利进行,分局成立“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由王宝兴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其他分局领导及各股所队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刑警队),主任由王启东副局长兼任。“百日会战”期间,以案件破案为标准,凡侦破国有林、生态公益林资源刑事案件的,属分局挂牌督办或特大案件的每起奖励3000元,重大案件的每起奖励2000元,一般案件的每起奖励1000元;同时,凡侦破其它森林刑事案件的,属特大案件的每起奖励2000元,重大案件的每起奖励1500元,一般案件的每起奖励800元。上述奖金直接由办案单位领取发给办案民警,并视情况对办案有功民警报请上级机关给予立功奖励。反之,对于在“百日会战”期间,本股所队承办的历年积案或现行案件一起都未破的,扣除该单位全体民警年终奖金每人1 000元。
    (三)加强沟通协调,狠抓大要案件督办工作落实。在“百日会战”中,分局决定对前期摸排出的6起案件(详见附件)实行挂牌督办,专案攻坚。对此,各股所队要树立经营意识、深挖意识、攻坚意识,注重加强与检、法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全力以赴,务求全破。一方面,要充分体现严打精神,对重、特大森林刑事案件,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及时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案,切实提高破案、调查取证和讯问等各个环节的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严防因工作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
(四)坚持打防结合,全力遏制毁林违法犯罪的势头。在“百日会战”中,各股所队要始终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防止出现破坏国有林、生态公益林资源案件等林区治安问题边打边冒的被动局面。要结合民警责任片区建设,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日常管理和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及时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密切关注林区治安动态,防止发生因林事引起的纠纷、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确保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觉守法护林的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传媒,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同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国有林、生态公益林集散地,木材经营加工场所以及破坏国有林、生态公益林资源重点地区,进行案例剖析,以案释法,对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分局视“百日会战”的进展情况,将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报道。“百日会战”行动结束后,各股所队要及时将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上报分局。 


                            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二○○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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