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04]31号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夷山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及驻武有关单位:
《武夷山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八日
武夷山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行政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地震应急工作高效而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第17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3号)、《关于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建立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0]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闽政办[2001]22号)及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南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南政办[2003]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地震应急是为了减轻地震灾害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抢险行动,包括临震应急、震后应急。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一般破坏性地震在我市范围发生后,市地震办公室应当在1小时内将震情、灾情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并抄送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灾情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市政府迅速派员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立即将震情、灾情 报告南平市人民政府及南平市直有关单位;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由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工作,同时视灾情对灾区进行慰问或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地震应急工作。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办应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并报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以及通报市直各有关单位,提出地震趋势会商意见和抗震救灾工作建议。市政府迅速派员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迅速组织部署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并及时将震情和灾情报告报告南平市人民政府和南平市直有关部门;同时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立刻召集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应急工作。
(三)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并立即报告南平市人民政府,请求南平市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接受南平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
二、地震应急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市地震办公室为指挥部办事机构;市直有关部门指定分管地震应急工作的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并派出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市人武部负责同志
市发展计划局负责同志
市经贸局负责同志
市建设局负责同志
市民政局负责同志
市公安局负责同志
市科技局负责同志
市地震办公室负责同志
成员:市委宣传部、景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东溪水库管理局、市外经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市供销社、人行、武夷山海关、市电信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空军场站、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武夷山火车站、市武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石油公司、市物资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二)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任:市地震办公室负责同志
成员: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办公室,并设综合联络组、震情监视组、灾情信息组、条件保障组。
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南平市直有关单位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组织地震现场强震监测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行动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人民政府根据灾区抢险救灾的需要,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市武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市卫生局:迅速协调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治、安置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组织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
市经贸局、市药监局: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并加强监督管理。
(三)交通运输保障
市经贸局、市交通局、市火车站、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空港和有关设施;组织协调各种运输力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四)通信保障
市电信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其他有关部门尽快恢复部门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五)电力保障
市经贸局、电力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六)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市发展计划局、市经贸局、市粮食局、市物资局、市供销社、市石油公司:组织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七)灾民安置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八)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市建设局: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能力。
(九)维护社会治安
市公安局、武警大队、公安交警大队:指导、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险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十)重要目标警卫
市武警大队:增加兵力,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十一)消防救援
市消防大队:指导、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十二)次生灾害防御
武夷山景区管委会、武夷山度假区管委会、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经贸局、市水利局、市电力公司、东溪水库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经局、市环保局、空军场站、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城村古汉城考古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系统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消除污染危害。
(十三)地震监测
市地震办公室:请省、南平市向震区派出专家工作组,加强地震监测工作,进行宏观烈度考查,协调震区与周边地区的监测工作。
(十四)灾害损失评估
市地震办公室请南平市地震办、省地震局,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十五)应急资金
市财政局:做好市应急救灾资金及应急款项的准备和调拨工作。
市民政局:做好市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十六)呼吁与接受外援
市民政局、市外侨办、市台办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震情、灾情,呼吁国际社会、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华人等提供援助。
市民政局:接受、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十七)宣传报道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市级新闻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协调做好地震宣传工作。
(十八)涉外事务
市委宣传部、市外侨办、市外经局、武夷山海关、市旅游局和新闻等部门:除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由国务院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区可以允许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外国记者到现场采访。上述人员来本市后的接待工作,由对口单位负责安排。
对申请来我市救灾人员、新闻记者及科学考察专家的入境手续可作特殊处理,市侨务外事部门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要求处理,海关予以配合;运送救灾物资的外国飞机经批准允许直接飞往灾区就近的对外开放机场降落。
处于灾区的外国领事馆及其人员、外国民间机构或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及其人员,由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安置;应有关部门邀请临时来我市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由邀请单位负责安置;外国来我市旅游者和港澳台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安置。
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行动的安排
为了更好地发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的有效作用,现把指挥部成员划为六个小组进行应急行动,各组成员单位应急当按照分工认真迅速行使职责,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或在职能范围内行使应急职责。对拒不履行或消极履行应急行政职责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一)抢险治安组
组长:市人武部
副组长:市公安局、武警大队
负责: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维护社会治安、重要目标警卫、消防救援
(二)救护防疫组
组长:市卫生局
副组长:市药监局
负责: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三)交通通信电力保障组
组长:市经贸局
副组长: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电力公司、市电信公司
负责: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电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次生灾害防御
(四)供应保障组
组长:市发展计划局
副组长:市财政局、市经贸局
负责:粮油食品物资供应、应急资金
(五)安置外联组
组长:市民政局
副组长:市台办
负责:灾民安置、呼吁与接受外援
(六)宣传调查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
副组长:市地震办公室、市外侨办
负责:地震监测、灾害损失评估、宣传报道、涉外事务
五、临震应急反应
省人民政府发布武夷山市为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市人民政府即可宣布本地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市人民政府的临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一)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测,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二)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三)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四)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五)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六、建立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平时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建立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与市抗震减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相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办公室。
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审议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协调各部门之间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通报重要震情和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七、其他事项
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应急预案,报市地震办公室。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对于一些虽未造成破坏但在当地产生严重社会不安影响的地震事件(如地震谣传),各有关部门参照本预案,强化地震宣传,保持社会安定。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科技 地震 预案 通知
抄送:南平市地震办,武夷山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纪委办、人武部 存档(4)、(共印40份)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5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