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
情况和劳动力市场管理、收费、执法情况
一、基本养老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基本养老基金收支:
2007年1-7月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597户,参保职工15120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3万元,享受离退休职工4620人,其中离休职工38人。1-7月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2066万元。
基本养老基金管理:
1、养老保险基金严格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保基金财务制度及省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建立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2、养老保险基金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无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情况,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手续完备,支出范围及数额符合规定。
3、灵活就业人员严格按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基金收支:
市劳动就业中心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将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按比例及时足额征收。截止7月,参保单位467户,参保人数14284人,征收失业保险费总额176.17万元,征缴的失业保险基金全部进入专户管理。
市劳动就业中心对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职工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对经审批的按月足额发放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今年1-7月发放失业保险96.56万元。
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发放:
为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服务,进一步加强我市失业保险基础性管理工作,规范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和履行缴费义务的行为,准确审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待遇、期限,我市从2003年起全面推行失业保险单位、个人缴费凭证制度。截止今年7月,已为428个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为13996名在职职工办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手续。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1、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票款分离,严格按照规定的基金运行流程运作。
2、失业保险基金严格按规定的项自和标准开支,不存在从基金中列支用于放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其他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行为。
3、在基金的发放中做到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通过银行发放给每位失业职工。不存在虚报、漏发、超范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等问题。
三、劳动力市场管理、收费、执法情况
劳动力市场管理:
劳动保障局认真制定区域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审批职业介绍机构,并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对劳动力供求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提供咨询服务。劳动保障局在劳动力市场管理中,规范劳动力市场中介行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快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
劳动力市场收费情况:
武夷山市目前有公办职业介绍机构武夷山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和2家民办、个体职业介绍机构。武夷山市劳动力中心市场服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近年来,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收职业咨询指导服务费、劳动合同鉴证费、转业转岗培训费以及免费办理《再就业优惠证》。考虑到下岗失业职工困难,失业职工单纯档案托管费以规定收费标准10元/月.人减半进行收取;失业职工劳动事务代理费按规定收费标准30元/月?人的三分之一收取。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职工实施再就业援助,为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补助。
劳动力市场执法情况:
市劳动监察大队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清理整顿劳务市场秩序检查,打击非法中介,规范劳动力市场中介行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净化劳动力市场。
今年3月至4月,市劳动监察大队集中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公安局、人事局、工商局三家单位执法人员的配合下,深入全市各民办、个体职业中介机构及有关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先后共检查单 位25家,其中职业中介机构(所)4家,涉及检查人数232人。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的l家非法职业介绍所,退赔求职费用560元,责令有关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7份。
武夷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