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南平市十大杰出母亲”评选活动
候选人摸底工作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提升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和自主创新能力,弘扬家庭美德,树立崇尚科学、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有文化、懂教育、有强烈家庭和社会责任感的新型母亲形象,发挥母亲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倡导全社会发扬爱母、敬母、助母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武夷山市妇联按照南平市妇联、市委文明办、闽北日报社、南平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南平市十大杰出母亲”评选活动的通知》(南妇综[2008] 5 号),在全市开展“南平市十大杰出母亲”候选人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1、在南平地区工作生活两年以上。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遵纪守法;
3、热心公益,品德高尚,具有奉献家庭和社会的博大爱心,有一定影响力和较高美誉度;
4、宽厚善良,明礼好学,自觉弘扬家庭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5、大力弘扬母爱精神,科学施爱,以德育人,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
6、事迹典型,故事感人,有血有肉,有感染力。
二、评选机构:
该次评选活动由南平市妇联、南平市文明办、闽北日报、南平市广播电视台主办,并通过成立“南平市十大杰出母亲”评选组织委员会和审定委员会,负责策划、领导、实施评选活动。
三、报送办法
1、组织推荐
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推荐的基础上,可自荐或单位推荐,报到市妇联办公室,并由市妇联办公室根据评选通知条件要求,经审核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至少3名候选人,多者不限。推荐的候选人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中最为优秀、社会影响最好、对家庭和社会贡献最大的母亲。
2、评委审评
南平市评委会将对推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等诸多因素,确定20名作为本次活动的正式候选人。
3、投票方式
有关新闻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在5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然后以三种方式进行投票选举,并按百分制统计投票数,评出“南平市十大杰出母亲”。(1)公众网上投票。在南平市妇女网(http://www.nanping-woman.org/)上按照20名正式候选人的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名单,通过公众投票进行评选,此项结果占评选标准的30%。(2)评审委员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和听取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最后由市评选审定委员进行认真审议,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此项结果占评选标准的70%。最后由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总得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得票在前10名者,荣获“南平市十大杰出母亲”,其余10名获“南平市十大杰出母亲”提名奖。同时在主要媒体对获“南平市十杰出母亲” 和“南平市十大杰母亲”提名奖的进行相关报道宣传。
四、报送步骤
1、
2、2008年4月中旬,由组委会审议候选人事迹材料,并确定“南平市十大杰出母亲”2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
3、2008年4月下旬,在南平市各新闻媒体上介绍候选人事迹,自公布之日5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南平妇女网上进行投票。
5、2008年4月底,由南平市评选审定委员召开会议,投票产生“南平市十大杰出母亲”。
五、报送要求
1、各市直有关部门、乡镇(场)、街道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全面了解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推荐最优秀的母亲入选,以展示新时期我市优秀母亲的良好风范,真正在全市树立一批优秀母亲的典范。
2、凡推荐上报的候选人须经其所在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征求计生、纪检部门的意见,由市妇联审核报送。
3、候选人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50份(统一使用A4纸型,并附电子版软盘,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炼、具有新闻可读性)。同时,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于3月28前报市妇联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
4、材料收集工作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 联系电话:5302087
武夷山市妇女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