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武夷山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武夷山”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武夷山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是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信息公开由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规划计划;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抢险救灾、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民族宗教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中国武夷山”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wuyishan.gov.cn)。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武夷山”政府门户网站、武夷资讯、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中国武夷山”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取政府信息;也可以从武夷资讯、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