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门诊账户基金人均15元
截至今年底,家庭门诊账户基金按人均15元的标准划入专门医疗账户,主要用于农民在全市各医疗机构及市外医疗机构的门诊看病医疗费用补助,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医药费用直接从医疗账户中核减直至用完。
而且该基金家庭成员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节余部分不累计滚存和结转,不得提现和挪用;家庭成员中享受住院补助及门诊特殊病种补助、普通门诊补助的,则其当年度家庭门诊账户基金冲抵为零,不再享受门诊统筹基金,如果全部未享受的,剩余部分不可累计滚存和结转。
普通门诊补助每人一年累计补助封顶线提高至200元。今年门诊补助标准为每次医疗总费用的20%,主要用于农民在我市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中医院的门诊看病医疗费用补助。
特殊门诊补助确定9个病种
特殊门诊主要用于农民在乡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看病医疗费用补助,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不再列入普通门诊补助。
特殊门诊补助的病种为恶性肿瘤、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移植抗排、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和精神病9种慢性病,这些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年度门诊医疗费用累计的50%比例给予报销,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元,多病种发病不重复计算。
住院补助比例最高八成
与去年相比,今年新农合住院具体补助标准也有变化,全年最高补助封顶线均为4万元。乡(镇、街道)卫生院及市中医院,起付线为50元,补助比例为80%;妇幼保健院、市第二医院起付线为100元,补助比例为75%;市立医院起付线为300元,补助比例为65%;市级以上及市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700元,补助比例为50%。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每月按800元补助住院医疗费用。
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特大病种,确需转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总费用在4万元以上的,在办理报销手续时,经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查批准,其住院费用可以参照市立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助比例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补助。
此外,根据省里把今年人均筹资基金标准由60元提高到80元,因此,我市对今年参加新参合人员每人由市财政局追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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